作者:小鐵 |
個人看法為:以上皆是。
自己不喝酒,但也知道酒駕跟台灣拼酒文化、酒國英雄文化有很直接關係。「不喝不夠意思」、「喝兩杯就沒辦法開車了是嗎?」「上次酒駕罰那麼一點錢,你怕了阿」。喝酒的人為了證明自己是英雄,不是狗熊,明明走路都走不穩了,還是要證明自己「沒問題」、「行得很」、「可以自己開車回家」,這些酒國英雄在僥倖心態作祟之下,駕駛著自己也無法控制的「武器」上路,後面的悲劇於是發生。
這次,撞死了一個能夠救更多人的好醫生,下一次,會是誰?
除了法律,還有文化可以避免這些悲劇的發生。
記得酒駕罰則剛實施時,參加某個「有喝酒」的聚會,而且預期應該會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喝醉的那種聚會。年長的舉杯,A某某你來,聽說你最近考上xx,敬一杯恭喜你,A晚輩趕緊拿起杯子爽快的乾了,旁邊的人立刻倒滿被一口飲光的空酒杯;年長者再次舉杯,另一個過來,聽說下個月公司派你去美國,今天老婆小孩沒來,到時一起帶去美國嗎。B晚輩趕緊客氣應答,說自己今天是「司機」不喝酒的,旁邊有人似乎約好了幫腔:「對對,B今天要負責把我們三個載回家,他喝了就沒人載我們回家啦,來!我跟你喝!」
年長長輩嘴裡似乎小聲埋怨著什麼,於是其他人出來想幫長輩做個臺階下,問B晚輩你喝兩口都不行嗎?禮貌一下而已,不會那麼巧被臨檢的啦。此時B晚輩傻傻笑的更開了,僵直的身體略帶尷尬地客氣堅持不行不行喝,現在臨檢太多了,不好不好。
「你怕什麼,酒駕罰單我幫你繳,幾毛錢的事情。
話說我跟局長很熟的,上回我還跟某某一起吃飯...。」
這就是文化問題,如果B晚輩承受的壓力太大,很可能只好礙於人情壓力,存僥倖心態先乾它個兩杯;又如果有旁人在旁邊打圓場,B晚輩就又可以不用酒駕上路。這一切與文化有關的人情世故,無法用法律規定,但可以透過人來改變。
雖然話說回來,法律會左右社會大眾的行事原則,也是不爭事實。
酒駕者有幾個顯而易見的特質:欠缺責任感、道德感,存有僥倖心態。這樣的心態,很難因為法律規範就有明顯的約束效果,但如果透過文化的無形制約。例如:「在場長輩不支持酒駕、酒駕是一件丟臉的事等等。」如果整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,都去鄙視這樣的行為時,「某些」酒駕的人自然會因為無形壓力,不敢也無法酒駕。
然而,現今社會剛好是相反地,人們把勸酒當做趣味,不管這個人是否要自行駕駛回家;人們把挑釁他人作為熱場子的話語,用激將法去促使人們喝酒駕車,來挑戰法律、與社會的忍耐底線,當做看一場好戲。這些也讓欠缺責任感的人,有了很好的理由喝酒駕駛。
人們可以做的事情,就是從自身做起,而且有效。在聚會時,或者面對自己的親人朋友有酒駕行為的人,能夠以勸導或阻止,令他覺得酒駕是很無趣的事,或者是會被鄙視的事,沒有辦法展現自身英雄氣概的事。透過文化的改變,就能有很好的改善。當然,這一切很難,的確很難。
只是世上無難事,只怕有心人。眾志成城,需要每一個微小的力量,慢慢凝聚。事實上,每個人不用出太多的力量,就能夠改變社會風氣,如果你相信,就可以改變這個似乎已變成「鬼島」的台灣社會。
我想,除了法律。最直接的方法,還可以從自己與身邊的人做起。
「驅鬼,需要儀式;曾醫生的血,正是祭禮。
每一個反對酒駕的人,正圍繞著火柱行走,加入這場驅鬼的儀式。」
0 意見:
張貼留言